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多年的商标权纠纷案拉锯战又有新进展。
7月10日,加多宝官微“加多宝凉茶”发布“加多宝关于与广药商标纠纷案一审判决的声明”称,2023年7月10日,加多宝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商标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该一审判决认定六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判决六加多宝公司赔偿3.17亿元。加多宝对此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并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7月10日18时许,广药集团发布“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称,本次案件重审判决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资料图)
广药集团公告
双方商标权纠纷案已拉锯9年
广药集团公告表示,此次判决为重审阶段的一审判决。
广药集团自2014年发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判决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与广东加多宝一同统称为“六加多宝公司”)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2015年1月,广药集团将索赔金额提高至29.3亿元。
2018年7月,广东高院一审判决上述六家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近14.41亿元。
广药集团公告称,广药集团与六加多宝公司均不服广东高院判决书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4 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再次立案受理本案,并于2020年11月2日、7月4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一审程序已审理结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六加多宝公司赔偿3.17亿元。
加多宝在声明中表示,本次广东省高院的重审判决与2019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精神是不相符的,加多宝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一审判决不会对加多宝产生任何影响。广药集团则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案件重审判决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红罐包装”纠纷打了平手
广告语之争判加多宝
可用“怕上火喝×××”
除了商标权,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还在“红罐包装”的归属权及广告语有过纠纷。
2012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红罐包装”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法院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加多宝集团败诉后,产品包装由红罐改为金罐。
该案件二审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结果出现逆转。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共同享有红罐包装权益。
随后,广药集团于二审判决后提起再审申请,请求依法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再审申请。
至此,进行了数年之久的包装纷争告一段落,“红罐包装”由加多宝集团、广药集团共享。2018年6月15日,加多宝宣布重启红罐凉茶上市。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的“怕上火喝×××”系列广告语之争自2013年起,持续了近7年时间。
2013年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大健康联合发起诉讼,认为广东加多宝使用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侵犯了公司特定权益,遂将广东加多宝诉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广东加多宝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广告语,同时判处广东加多宝赔偿两原告500万元经济损失。
广东加多宝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广药集团不服广东高院的二审判决,向最高院请求再审,最高院最终驳回了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这意味着,加多宝将能够继续使用“怕上火喝×××”系列广告语。
上一篇 : 湖北对欧经贸洽谈等系列活动举行探讨投资新途径
下一篇 : 最后一页